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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事項:
一、時間、地點:
(一)畢業考後成績及格可畢業者,
※110年6月22日(二)上午8:30~12:00、下午1:
淡水校園畢業生:教務處註冊組(行政大樓A212)
蘭陽校園畢業生:蘭陽校園聯合辦公室(CL312)
(二)修習非大四畢業班課程,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,
※110年7月20日(二)上午8:30~11:30、下午1:
研究所:教務處註冊組(行政大樓A212)
大學部:學生活動中心
第1線:建築系、土木系、國企系、數學系
物理系、化學系、尖端材料學程
第2線:大傳系、中文系、企管系、會計系、外交系
第3線:化材系、資訊系、電機系、財金系、全財管學程
第4線:資傳系、日文系、俄文系、德文系、風保系、產經系
第5線:統計系、資圖系、管科系、歷史系
第6線:航太系、經濟系、運管系、機械系
第7線:西語系、法文系、英文系
第8線:公行系、水環系、教科系、資管系
第9線:蘭陽校園學系
(三)參加暑修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,暑修上期於8月19日(四)
(四)逾前述領證時間後,
(五)本校7月12日至15日全休;7、8月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
(六)因應防疫,進入室內空間請佩戴口罩。
二、 領取學位證書時應完成離校手續,畢業生可至「
三、 應攜帶證件及資料:
(一)學生證(照片清晰可辨視、查驗後歸還學生)、私章、畢業生
(二)研究生需另繳交經圖書館核驗之論文正本1冊。
(三)境外生需另繳交「境外生離校單」。
四、 委託他人代領者,代領人需攜帶身分證件及畢業生本人之學生證、
五、 離校手續請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之訊息公告。
六、 以上事關個人權益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因應本校自110年5月15日起至5月30日止,
一、入門課程(A)
(一)進學班社團學習與實作入門課程,依規定同步遠端線上學習。
(二)日間部班級第5次課程,以繳交小組企劃方式替代,
(三)日間部班級各小組,依授課老師規定繳交小組報告(小組企畫
(四)小組實體課堂報告如屆時許可,順延至下次(日間部第6次課
(五)課程替代方案-各班繳交作業規定查詢。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
二、活動認證即日起至各活動認證繳件截止日止,
(一)實施期間:以課外活動輔導組公告為主。
(二)實施方式:社員(會員)將認證單電子檔(PDF檔)寄送給
三、本學期活動參與(B)及活動執行(C)認證未完成之彈性作法
(一)應屆畢業生
1、活動參與認證(B):得以大學期間參與活動之經驗撰寫「附件
2、活動執行認證(C):以撰寫活動企畫書取代結案報告。(企畫
3、上述認證文件電子檔請於110年6月11日(五)前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" target="_blank">as
(二)非應屆畢業生
1、活動參與認證(B)
(1)下列替代方式擇一完成
甲、本(1092)學期之活動參與認證次數得與110學年度任1
乙、得以大學期間參與活動之經驗撰寫「附件1-活動參與認證報告
(2)上述活動日誌請於110年6月15日(二)前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" target="_blank">asbx
2、活動執行認證(C):於畢業前任一學期完成。
四、如已申請通過之活動取消辦理,
五、業務承辦人:課外活動輔導組劉彥君書記、


學生可自由選擇到教室上課或遠端學習




原訂5/14-5/16於松山文創園區多功能展演廳舉辦淡江大學資訊傳播學系第20屆畢業成果展—角落上傳中 校外展,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松菸學園祭建議規範,為避免疫情持續升溫,經審慎評估後,決定取消此次展覽,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詳細各組資訊,可善用粉專連結瞭解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2021tkuic
一、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自即日起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
二、教室內師生應全面佩戴口罩,並請任課教師、
三、體育課程教學實施: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,應保持社交距離;
四、防疫期間學生因出現症狀需請假,應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,
五、如因疫情停課,依本校安心就學措施施行「停課不停學」,
六、業務承辦人:本處課務組,分機2204~2206、2370
一、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8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3077
二、教室內師生應全面佩戴口罩,並請任課教師落實課堂點名,
三、體育課程教學實施: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,應保持社交距離;
四、防疫期間學生因出現症狀需請假,應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,
一、本獎補助旨為鼓勵本校師生參加校外各類專業學術競賽,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符合「淡江大學師生參加校外學術競賽補助獎勵實施要點」第
(二)同一學年度內學生申請參賽補助金或競賽獎勵金至多2次,
三、申請方式:請至 https://forms.gle/
(一)申請表。
(二)切結書。
(三)競賽活動報名表或邀請函及論文等相關證明文件。
(四)競賽活動辦法、簡章或活動流程表。
(五)參賽或獲獎證明文件影本。
(六)可證明代表本校參與競賽之文件。
(七)競賽作品影本或成果影音資料。
(八)參賽級別分屬全國性競賽及國際性競賽,
(九)其他相關佐證資料。
四、獲獎補助名單及金額核定後,將發送電子郵件通知領獎,屆時請
五、檢附實施要點供參。
六、助理教授如指導學生參賽,依本校聘任待遇服務辦法第18條規
七、本項業務承辦人﹕張秀卿小姐(分機:2561)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