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旨揭獎勵自106年5月1日(星期一) 起至106年5月19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,符合獎勵之本院學生, 請備齊申請資料繳交至文學院辦公室L519室。
二、請注意:申請活動項目為3312、3313者,申請表請下載 甲式
申請活動項目為3322、3333、3343者,申請表請下載乙 式
申請跨國雙學位者,申請表請填 計畫代碼3311
三、申請案預定提5月下旬本院國際化策進委員會會議審核, 得獎名單再提6月7日院務會議審議通過。
四、本案承辦人:文學院 江夙冠秘書,分機2300。